所在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策解读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康复类、精神治疗类、放射治疗类、体被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政策解读

有效性: 来源:州医疗保障局时间:2026年01月04日 15:51 分享到:

相关政策文件: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康复类、精神治疗类、放射治疗类、体被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

州医疗保障局于20261231日印发了《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康复类、精神治疗类、放射治疗类、体被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凉医保办发〔202519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大众知晓,现就《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医保发20248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康复类、精神治疗类、放射治疗类、体被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川医保办202525号)等文件精神全省统一规范康复类、精神治疗类、放射治疗类、体被系统医疗服务项目

二、政策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内容为停用425项原价格项目,整合为95项价格项目,明确了整合后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使用说明、服务产出、价格构成、计价说明等,制定了政府指导价;与全省同步62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其中按甲类支付42项,按乙类支付20项。

三、实施时间

《通知》规范后的精神治疗类、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自2026115日起执行。规范后的体被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自2026130日起执行。规范后的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自20263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