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医疗保障局
关于规范麻醉、妇科、产科等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规范麻醉、妇科、产科等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
州医疗保障局于2025年10月14日印发了《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麻醉、妇科、产科等三大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凉医保办发〔2025〕13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大众知晓,现就《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医保发〔2024〕8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麻醉、妇科、产科等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5〕20号)等文件精神,全省统一规范麻醉、妇科、产科等三大类医疗服务项目。
二、政策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内容为停用300项原价格项目(其中麻醉49项、妇科190项、产科61项),整合为125项价格项目(其中麻醉10项、妇科85项、产科30项);修订“诊查费”、“尾路肛门成形术”和椎管内置管术项目内涵;制定了我州整合后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政府指导价;明确与全省同步将9项麻醉类、69项妇科类和23项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其中,按甲类支付89项,按乙类支付12项。
三、实施时间
《通知》自2025年10月15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