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医疗保障局
关于《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省试点凉山州公立医疗机构首轮调价方案》的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省试点凉山州公立医疗机构首轮调价方案》的通知(凉医保办发〔2025〕9号)
州医疗保障局印发了《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省试点凉山州公立医疗机构首轮调价方案的通知》(凉医保办发〔2025〕9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大众知晓,现就《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医保发〔2024〕8号)和《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各市(州)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省试点首轮调价方案报告的复函》等文件精神,按程序开展了改革试点首轮调价工作,形成了凉山州公立医疗机构首轮调价方案。
二、政策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内容为按规则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216项。其中,调减历史价格偏高且以设备物耗为主的放射检查类项目价格4项;调增体现技术劳务价值或历史价格偏低的护理、手术、中医类等5项通用型项目和207项复杂型项目。相关价格适用于凉山州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