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医疗保障局
关于规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
政策解读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
州医疗保障局于2025年6月9日印发了《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凉医保办发〔2025〕8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大众知晓,现就《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根据四川省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医保发〔2024〕8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5〕15号)等文件精神,全省统一规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
二、政策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内容为停用241项原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整合为26个项目,制定了我州整合后项目的政府指导价;明确了与全省同步将22项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其中“X线摄影成像”等4项按甲类支付,“计算机体层成像(CT)平扫”等18项按乙类支付。
三、实施时间
《通知》自2025年6月15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