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医疗保障局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预算绩效
自评报告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开展绩效自评,现将2024年度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州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基金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对医保基金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监督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将医保基金收入、支出、结余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2024年度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基金运行规范,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得到有效保障,基金使用效率不断提升。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一方面严格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基金年度预算,另一方面财务部门与相关业务部门密切配合,对基金政策、支出进度等全面掌握,以业务预算支撑财务预算,对医保基金的支出合理分析,确保预算的准确性。
(二)组织过程。按照“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明确了预算目标编制内容和基金支出绩效评价方法,设定预算绩效目标,便于考核评估。将预算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管理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科学开展绩效评价和切实强化结果运用,提升基金使用效益、促进基金精算平衡、强化基金预算管理,防范基金运行风险。
三、综合评价结论
强化城乡居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制度建设,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强化绩效责任,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杜绝预算管理中的随意性,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预算绩效的精细化管理水平,2024年度我州城乡居民预算绩效自评得分为99.4分。
四、预算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预算程序合规完整。严格预算收支,基本医疗保险预算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规定执行。预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按要求公开,预决算程序合规完整。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91183.11万元,支出405613.14万元,基金当期结余85569.97万元,累计结余837553.10万元。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490939.8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95%;基金支出397334.3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96%;当期收支结余93605.49万元;累计结余845588.62万元。(注:含省级统筹调剂金,下同)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共50分,自评得分49.4分)
(1)参保目标完成情况(6分,自评得分6分)
全州城乡居民共有430.48万人参保,城镇职工46.72万人参保,共计477.20万人参保,统计部门公示的2023年常住人口490.6万人,参保率为97.27%,该项得分为3分;以年度目标任务471万人为基数计算,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为101.31%,该项得分为3分。
(2)各级财政补助按标准及时足额到位(6分,自评得分6分)
根据《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州级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及上划县(市)级财政配套资金的通知》(凉财社〔2024〕101 号)文件,2024 年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 30 元,参保城乡居民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 67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36元;省级财政补助标准81.3元;州级财政补助20.6 元,县(市)级财政补助32.1元。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收到中央、省级、州级、县级财政补助资金(按规定标准补助收入)287077.08万元(其中:中央229446.03万元,省级34931.93万元,州级及以下22699.12万元),均按照《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凉财社〔2024〕99 号)、《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州级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及上划县(市)级财政配套资金的通知》(凉财社〔2024〕101 号)文件要求足额到位。该项得分为6分。
(3)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标准(6分,自评得分6分)
根据《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凉府办函〔2023〕94号)规定:2024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人均财政补助不低于640元/人;《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凉府办函〔2024〕65号)规定:2025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人均财政补助不低于670元/人。
该项得分为6分。
(4)收入预算完成(6分,自评得分5.4分)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91183.11万元,全年完成值为490939.80万元,2024年基金收入预算完成率为99.95%,未满足预算完成率100%~105%得6分的标准,通过数据对比分析,虽然2024年总体参保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但2024年9-12月集中缴费期的保费征缴收入少于上年同期收入,分析未完成年度指标值的原因为居民参保意愿存在观望及缴费拖延因素,居民集中缴费期延长至次年二月,导致预算应在2024年入账的保费,入账到2025年基金中,缺失了这部分收入后,2024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完成率未能达到100%。
满足预算完成率95%~100%得5.4分的评分标准,该项得分为5.4分。
(5)支出预算完成(6分,自评得分6分)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05613.14万元,全年完成值为397334.31万元,2024年基金支出预算完成率为97.96%。满足预算完成率95%~100%得6分的评分标准,该项得分为6分。
(6)社会保险费收入占基金收入比重(5分,自评得分5分)
2024年保费收入为170492.18万元占基金收入490939.80万元的比值为34.73%,满足大于30%得5分评分标准,该项得分为5分。
(7)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占基金支出比重(5分,自评得分5分)
2024年待遇支出356281.41万元占基金支出397334.31万元的比值为89.67%,满足大于85%得5分评分标准,该项得分为5分。
(8)其他支出占基金支出比重(5分,自评得分5分)
2024年其他支出122.36万元占基金支出397334.31万元的比值为0.03%,满足小于5%得5分评分标准,该项得分为5分。
(9)待遇支付及时性(5分,自评得分5分)
2024年凉山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严格按照《四十项办事服务清单》和《高效办成一件事》细则要求,对标医保经办领域规范治理要求,对业务审核推送的各项医疗待遇支付业务进行及时拨付,做到应支尽支、及时高效。经自查,2024年对定点医药机构、参保单位拨付时间均在30个工作日内;医保个人账户转移、生育费用拨付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不存在对参保个人、单位、定点医药机构的延迟拨付情况,该项得分为5分。
2.效益指标(共50分,自评得分50分)
(1)基金收益率(6分,自评得分6分)
2024年我州对财政专户内资金的存款结构进行优化,在保证活期存款能足额支付每月费用的前提下,分别存入10亿元、15亿元、25亿元的一年、二年、三年定期存款,因较上年一次性增加了40亿元的定期存款,致使活期存款资金大幅分流,活期利息随之显著减少,使得当年整体的利息收益率明显降低。由于从长远视角来看,这笔大额定期存款在后续年度将持续产生稳定的利息收益,随着时间推移,会逐步优化利息收入结构,为以后年度带来更为可观的利息收入,有助于实现更为稳健、长期的财务收益增长。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益率为0.88%,未达到年度1.1%的年度指标值,2024年存入的40亿元定期,若按居民财政专户协定利率1.10%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预计能收到活期利息收入约4400万元,考虑此因素,2024年我州利息收益率=7000+4400/(751983.13+845588.62)/2=1.43%.(基金收益率=利息收入/(上年基金结余+年末滚存结余)/2*100%),满足基金收益率大于1.1%得6分的评分标准,该项得分为6分。
(2)住院费用报销比(10分,自评得分10分)
2024年全州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为72.75%,满足大于65%得10分的评分标准,该项得分为10分。
(3)门诊费用报销比(10分,自评得分10分)
2024年全州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报销比为59.24%,满足大于50%得10分的评分标准,该项得分为10分。
(4)统筹基金当期收支平衡(8分,自评得分8分)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当期结余为93605.49万元,满足统筹基金当期结余大于零得8分的评分标准,该项得分为8分。
(5)基金运行安全可持续(6分,自评得分6分)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底累计可支付月数为24.59个月,满足累计可支付月数大于等于6个月得6分的评分标准,该项得分为6分。
(5)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自评得分10分)
通过科学设计问卷,随机抽取参保人员作为样本,我们开展了一次深入的服务质量调查。最终数据显示,服务对象满意度为 97%,满足大于90%得10分的评分标准,该项得分为10分。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氛围营造。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宣传,线上通过微信群、公众号、朋友圈等转发相关政策,线下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广播、入户讲解等方式给群众宣传和讲解参保政策、报销比例、报销方法和参保的益处等内容;通过“接地气”的话语讲好讲细讲透政策,让群众详细了解医保待遇,提高群众参保意识,营造良好的参保氛围,引导公民增强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和主动参保意识,落实医保部门责任。
二是强化基金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精准。聚焦基金预算编制、运行监测和监管管理,采取有力措施,持续强化基金预算管理,努力提升医保基金管理绩效。按照社保基金财务制度以及统一的社保基金预算编制要求编报预算。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为原则,以定点医药机构历史医疗费用数据和当年医保基金预算为基础,综合医疗机构资源配置、服务能力与水平、医疗成本变化和参保人员就医需求等因素,确保数据真实性,力争预算准确性、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