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凉山州医疗保障局职能简介。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是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省委决策部署和州委工作安排,主要职责是:
1.组织起草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相关立法草案,拟订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州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州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组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拟订全州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地方性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5.组织拟订全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负责地方性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参与省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州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州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州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负责规划实施全州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1.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3.与州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凉山州医疗保障局2023年重点工作。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认真落实医疗保障全覆盖,多措并举确保参保扩面和基金征缴稳步提升。2022年10月底,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30.38万人,剔除重复参保等因素,较好锁定了参保基数,全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2.39亿元,支出16.79亿元。当期结余5.60亿元,累计结余54.98亿元。全州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27.56亿元,支出24.32亿元,当期结余3.24亿元,累计结余53.19亿元。
(一)突出党的政治建设,引领医保事业行稳致远。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深入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以及人事管理等制度,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30余次,确保单位规范高效运行。依托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发布党建工作动态,充分展示党组织、党员在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医保扶贫、疫情防控、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中发挥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及时申请成立机关党总支,严格按照程序圆满完成党总支和三个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讲党课、交心谈心等制度,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25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次,支部每月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交流。三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医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州十项规定和医保部门“十严禁”,深刻汲取重点人群漏保事件,在全州医保系统深入开展“四个反思”活动,全面整顿医保系统干部作风,以项目化、清单式的方式集中推进医保系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整治,形成问题整改清单137条,开展旁听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形式警示教育,推动医保干部作风持续好转、根本好转、全面好转。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医保干部培训教育,不断提升能力素质,全面提升对外宣传工作水平,塑造展现医保部门良好形象,围绕巡察发现问题清单积极查摆整改,持续深化持久化整改成效。认真开展“平台系统优化年”、“医保经办服务规范提升年”活动、信访隐患排查、历史遗留问题清零,加大推动经办工作标准化,加大效能明察暗访工作力度,着力查找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重点曝光反面典型,严格责任追究,以推动作风持续转变。五是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坚决当好“红色根脉”的传承人、守护者,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对党忠诚教育的重要内容,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总结好、巩固好、拓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医保生动实践,在服务中央和省、州委重大决策部署中彰显担当作为。6月份,成功举办“诵读红色经典,赓续精神血脉”为主题的“红色家书”诵读活动。
(二)聚焦服务大局,全力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坚持规划引领,汇聚奋进力量,积极争取出台《凉山州“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开启医疗保障新征程。一是接续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刻汲取2021年7万余名重点人群漏保事件的教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举一反三、铆足干劲全力以赴,坚决打好重点人群参保翻身仗,参保率达99.99%,压实职能部门、县(市)政府、乡镇、村组四级联动责任,组织属地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357份,限时承诺45份;细化分工,列出县市任务清单102个,医保、乡村振兴等职能部门任务清单30个;强化督查,建立“日通报、周调度、重点督导、适时约谈”督办机制,采取周调度会、下沉督导、适时约谈等方式进行督查,通报进度52次,召开调度会议27次,下沉督导24次,及时约谈16人次。彻底补齐了“底数不清”的问题短板。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着力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民政、乡村振兴等认定部门与医保部门建立定期信息共享机制,共享已认定重点人群名单24次,核实出动态新增重点人群1.43万人,动态减少7.38万人,修正数据1.06万条。建立了“会商研判”机制,着力解决沟通不足问题,及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7次,专题研判数据时间节点、数据质控等重点问题12类;启动“逆向倒查”机制,着力解决认定部门数据不精确问题,以核查问题数据为导向,追本溯源末端发力,组织乡镇、村组人员力量拉网式走村入户实地摸排取证,核准人员信息,联动更新认定部门数据,促成办理上户2104人,剔除失联人员455人,清除认定部门无效数据674条。二是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及时会同财政局及时上解疫苗费用专项预算资金,确保了“钱等苗”。5次下调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单人单检项目价格由最高115元/人次降至16元/人次、混合检测项目价格由23元/人次降至3.5元/人次,支付住院病人核酸检测费用1300余万元,惠及全州50多万人。截至8月31日,累计保障接种1127.87万剂次,拨付接种费8974.60万元,结算疫苗费3.92亿元。及时组织开展州、县(市)联动药品耗材价格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监测监管模式,动态监测,确保保供顺畅、价格稳定。紧盯疫苗、消毒、防护等防疫药械,线上监测药械100余种,实地监测药店20余家,现场监督检查新冠肺炎相关药械50余个品种的价格和供应保障情况,重点查处哄抬、提高医药产品销售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责令现场整改玻璃体体温计价格偏高等9个问题,确保疫情防控所需药品耗材供应保障工作落实到位,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助力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及时出台缓缴1个季度医疗保险的政策,减轻参保企业负担。三是保障“四病同防”应治尽治。对标州委州政府关于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四病同防”工作要求,立足本职、主动作为,将肺结核、耐多药肺结核纳入二类门诊特殊疾病管理,把相关病种的单行支付高值药品报销比例提高到80%,同步放宽和扩大单行支付药品使用的认定、治疗和药品供应机构,畅通用药渠道,扩大参保群众治疗的可及性。
(三)聚焦民生健康福祉,突出保障核心功能。一是增强公平普惠基本医保功能。认真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对标2022年省级下达的参保工作任务,科学研判县市人口基数、人口流动和既往参保率等因素,因县制宜确定年度目标,并动态跟进、定期通报参保进度,确保了集中缴费期间,全域凉山完成省定425.5万的年度参保任务。同时督促后进县市抓好查漏补缺,尽快完成年度任务。开展2023年参保宣传月,通过构建立体宣传格局,国庆州庆节假日服务不打烊等措施,在疫情控常态化的基础上,10月完成参保120万余人,实现2023年度参保开门红。取消脱贫攻坚期内倾斜支付政策,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更加公平普惠,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取消农村低收入人口待遇等待期,州域内就医超过起付标准的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最低为70%,有效巩固住院待遇水平。同时提高门诊共济标准,从230元/人/年提高30元达到260元/人/年,增加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至42种,补齐门诊保障短板。2021年以来,全州城乡居民州域内住院就医145.49万人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50.48亿元,基本医保支付36.91亿元,支付比例为73.12%;全州两病认定23.5129万人,降血压和降糖药品费用12523.05万元(降血压药品总费用7032.7万元,降糖药品总费用5490.35万元),基金支付7718.17万元(降血压药品基金支付4320.98万元,降糖药品基金支付3397.19万元)。二是商业补充保险兜底保障不断增强。全州大病保险第二轮承保期为2020年至2022年,起付线为9000元,暂未达到我州2021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12190元),分段赔付率为55%、67%、77%、87%,无赔付封顶线。自2021年11月起,大病保险取消对非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的倾斜政策,继续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保持起付线4500元,赔付率60%、72%、82%、92%的倾斜保障政策,进一步减轻参保群众看病就医负担。2021年以来,全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款20.4412万人次,赔款3.2465亿元。三是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2021年,规范执行医疗救助政策,及时调整废止了脱贫攻坚期内各县自行设立的二次救助政策,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医疗救助资金州级统筹。严格执行基本医保“三个目录”规定,提高医疗救助年度限额标准,从1.5万元提高到3万元。联合乡村振兴部门发文明确将纳入监测对象之前的当年就医费用纳入依申请救助,进一步夯实救助托底。2021年以来,全州各类救助对象就医34.84万人次,救助2.70亿元。
(四)巩固医保主责主业,深化服务基础职能。一是有序推进政策红利释放。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先后新增定价三批次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98项、结构性调整8项、试行价格10项,基准库项目扩展到8005项。规范医用耗材政策标识和目录维护工作,先后完成《凉山州医疗服务价格(2021年贯标版)》、三版耗材目录更新,调整门诊特殊疾病医保支付用药4次,新增药品194种、诊疗服务48项,调整修正33项,落地16批次338种集采药品和8批次388个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集中采购订单金额达到9303万元,最高降幅达97.7%,探索开展州级药品耗材议价采购,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二是全面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强化创新医保治理,增进民生福祉,加强医保经办管理,不断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用力优化办事流程。紧扣“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要求,全面做实综合柜员制,规范“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业务流程,配齐配强经办服务人员。对照省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事项清单,结合我州实际,缩短40项业务办理时限,由503天缩短到370天,精简城乡居民参保登记、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等6项业务办理材料。开通17家跨省门诊特殊疾病直接结算医疗机构。提升畅通智慧服务。锚定“全程网办事项达85%以上”目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全力推进“一网通办”年度任务,在省医疗保障局、州政务管理局、州大数据中心等的大力支持下,列入医保服务事项清单的40件事项已实现34件全程网办,全程网办率85%,其中17件实现“一网通办”,17件实现全程网办但暂未“一网通办”。跨省异地就医长期备案、个人参保信息查询、个人就医记录信息查询、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等业务实现掌上办。推进经办服务下沉。下沉16项高频医保服务事项至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结合实际在村(社区)推行医保业务代办、帮办服务。截至10月底,全州17县市303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已设立医保服务专窗,配备专(兼)职医保经办人员303名,1316个村(社区)实现医保业务代办、帮办,打通了医保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严格落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今年6月底,进一步优化了城乡居民“两病”资格认定和门诊用药经办流程,简化“两病”认定程序,截至目前,新增“两病”资格认定24253人,其中:高血压22266人,糖尿病2029人。跨省直接结算的病种从2种扩大到5种。大力推进“”“三化”建设,打造有凉山温度的医保公共服务品牌。按照省医疗保障局标准化建设达标率40%的要求,分别在藏区、安宁河沿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中确定了木里、州本级、冕宁、会理、宁南、美姑、越西共7家医保经办机构作为规范化建设的首批示范点,制定了三级医保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对基础共性标准、规范工作流程、统一公共服务标准等进行了统一,形成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纵深推进基金监管共治共管。深化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线上+线下”、通报、曝光等立体宣传形式,营造“基金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共开展宣传活动34场,发放宣传品、宣传手册50余万份,播放公益广告、宣传短片1220条。持续深推“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三假”专项整治暨系统行业治理,聚焦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血液透析、串换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等欺诈骗保高发领域,部门联动、州县发力,全州检查医药机构1826家,检查率和处理率均为100%,其中暂停医保服务协议23家,追回本金及处违约金、罚款等共计1684.97万元;处理违法违规人员73人,追回本金及处罚款共计62.96万元;受理省局举报线索5件,办结2件,查出问题2个;发放举报奖励金1.8万元,要情报送6例。加大举报奖励力度,畅通奖励举报渠道,细化实施举报奖励制度,主动加大违规违法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聘请50名社会监督员参与医保基金监管,探索开展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参与经办机构监督检查。
(六)聚焦中心工作,帮扶督导全面开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和州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难点,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把各项森林草原防火措施落到实处。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包县督导责任,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督导,2022年全局共深入督导昭觉县古里镇、日哈乡、庆恒乡、竹核镇、特布洛乡和哈甘乡6个乡镇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因地制宜制定并及时下发《关于2022年度昭觉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下沉督导工作方案》和《关于强化昭觉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下沉督导期间工作纪律的通知》,做到工作内容与纪律要求同部署、同督导,督战40余天,先后深入19个卡点70余次,同乡镇干部、卡点人员细心交流,共同梳理漏洞短板,创新制定“五四三二一”督导工作法,有力保障督导工作有序开展。我局联系喜德县李子乡博中村和洛礼村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按照“受扶所需、帮扶所能”原则,持续开展以教育帮扶、以购代捐、文明联保户、计划生育、优秀党员评选表彰、鼓励优秀农民工和致富带头人、护林防火、表彰优秀“十户联保”为主的“1+8”党建引领活动。选派驻村第一书记2名,副书记1名,筹措帮扶资金9万元,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七)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保密信访档案有序推进。一是落实信访责任。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接待好群众来访。年初以来,全局累计受理群众各类来信来访件111件次,内容主要包括咨询基本医疗参保缴费、慢性病和罕见病药物报销、退休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异地就医备案及报销、生育津贴报销、医保卡的使用、投诉电话无法接通等相关问题。目前已结案111件,按时结案率达100%,回复率达到100%,及时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地促进了我州医疗保障工作的有序开展,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抓好保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做到有领导管、有专人抓。及时调整充实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局保密工作的领导。抓好宣传教育,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密法实施条例》的宣教活动,组织相关保密人员进行保密培训。三是规范档案管理。梳理档案管理各项要求,按要求规范建设档案馆,进一步整理完善2019年以来的档案资料,并同时完成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凉山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凉山州药械采购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凉山州医疗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6.02万元;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42.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6万元,项目支出165万元,同比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198.8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2023年收入预算696.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6.0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2023年支出预算69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1.02万元,占76.29%;项目支出165万元,占23.7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凉山州医疗保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96.02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198.83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6.0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3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6.02万元,同比2022年增加198.8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行政运行347.46万元、机关服务165万元、事业运行6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12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3.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0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1.7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6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73万元、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87万元、住房公积金38.3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3.24万元。主要用于对机关退休人员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6.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按养老保险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8.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按职业年金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1.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按医疗保险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按医疗保险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6.73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机关人员按医疗保险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87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机关人员按医疗保险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47.46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手续费、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99.71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咨询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63.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手续费、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8.39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机关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1.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5.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3.38万元、津贴补贴61.21万元、奖金143.33万元、绩效工资14.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36.12万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14.3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万元、住房公积金38.3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6万元。
公用经费85.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万元、咨询费1万元、电费5万元、水费1万元、劳务费6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护)费0.8万、会议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工会经费3.55万元、福利费3.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4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与上年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涉及此项经费预算,主要原因根据州经济合作和外事局(港澳办)批准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 0人,无出国(境)团组和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较上年减少20%。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财政相关要求进行压减。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部门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学习交流开支的用餐费、交通费等公务接待支出;省局相关部门来西昌调研、检查指导等接待工作、各市州相关部门来西昌交流学习、专题研讨、会议主持等接待工作;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保有量未发生变化,按标准进行预算,故无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凉山州医疗保障局下属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与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独立核算,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7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维护。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无此类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医保业务监管费:配合国家局和省局安排,共同打造齐抓共管的基金监督局面,使医疗行为越来越规范。
2.医保业务培训费:组织全州各县市医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政策学习。
3.购买固定资产:保障单位日常办公设备等需求。
4.聘请第三方服务:通过第三方审计加强医保基金内控监管,通过与高校合作借力借智推动医保标准化。
十一、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指用于卫生事业的财政拨款。包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公费医疗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就业补助、抚恤、社会福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等经费。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30日